一、道路交通基本常识
(一)交通和道路交通
通常我们可以把交通分为五种:铁路交通、水上交通、空中交通、管道运输和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是最古老的交通方式,也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最密切的一种交通方式。它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可以
实现门到门的直达运输,是其他任何一种交通方式比不上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我们国家的道跻交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高速公路四通八达,
城市街道宽敞漂亮,立交桥纵横交错。公共汽车和出租车遍布大街小巷,摩托车已经基本普及,小汽车电开始逐步进入家庭,人们出行越来越方便。与此同时,随着道路上车辆的增多,造成交通堵塞,引起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
道路交通需要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环境。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道路交通,道路交通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
关。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方便。
(二)车辆基本知识
车辆是我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车辆可以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大类。
机动车就是采用机械作为动力驱动的车辆。常见的机动车有:客车(包括小汽车和大型客车)、货车(包括小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电车、农用运输车等等。地方上所有的机动车都必须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号牌和行驶证,才可以上路行驶。没有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如果在道路上行驶,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要受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罚。
非机动车是采用人力或畜力驱动的车辆。常见的非机动车有: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乘用的车等等。除此之外,残疾人专用机械车辆和电动自行车,也属于非机动车。
二、道路和交通设施
(一)道跻基本知识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道路通常可
分为城市道路和公路两种。
城市道路一般被划分为下面几部分:
机动车道:位于道路中央,专供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不能进入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专供非机动车行驶。残疾人专用的机械车辆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亨,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行人和机动车不能进人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专供行人步行使用。各种车辆不能进入人行道行驶。
绿化带:位于城市街道中央或两边,能够隔开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起到净化空气,美化城市的作用。
道路划分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后,让车流和人流各自在规定的部分行驶或行走,互不干扰,整个街道上的交通就会井然有序,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也能快起来,交通安全也得到了保证。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之为“各行其道”。
(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无声的交通管理语言,是交通警察管理道路交通的主要手段之一。设置在道路上的交
通标志和标线,用直观的图案、符号和简洁的文字,传递交通信息,对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进行各种引导和限制,告诉你在道路上不应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从而保证交通安全和畅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具有法律效
力,不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是一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应该受到相
应的处罚。
1、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共有320个。其中主标志分为五种: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和旅游区标志。
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颜色是蓝底、白图案;形状是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指示标志一共有29个。这里仅介绍行人专用标志。
2、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在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
设施。道路上划设的交通标线能够有效地引导驾驶员的视线,规范车辆的行驶路径。这里仅介绍人行横道线(也可
以叫斑马线):
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表示准许行人穿越车行道的标线。
三)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一般设置在交叉路口,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的灯光,按照一定的规律变化,从而指挥车辆和行人在交叉口轮流有序地通行。常见的交通信号灯主要有指挥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
1、指挥信号灯
指挥信号灯由红、黄、绿三种颜色的灯光组成,在使用时按照红、黄、绿的顺序变化,对车辆和行人交通进行指挥。每种颜色的信号灯都有不同的含义:
*绿灯:绿灯亮时,给人以舒适、恬静、安全的感觉,是准许通行的信号。这时,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黄幻-亮时,给人一种危险需要注意的感觉,是预告红灯即将亮起的信号。这时不准车辆和行人通行,但已经过停车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此外,黄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和T形交叉口右边没有人行横道的直行车辆可以通行。
*红灯:红灯亮时,使人产生“血与火”的联想,有比较危险的感觉,是禁止通行的信号。这时,不准车辆和行人通行。但是右转弯车和T形交叉口右边没有人行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人行横道信号灯
人行横道信灯由红、绿两种颜色的灯光组成,设置在人行横道两端。
*绿灯亮时,表示行人可以通过人行横道横穿马路。
*绿灯闪烁时,表示绿灯即将变换为红灯。这时,不准行人进人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
三、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步行是最常见的一种交通方式。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具体来讲,行人步行要注意做到以
下几点:
*步行外出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紧靠路边行走。
*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过街天桥或人行地下通道,没有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横道,不要图方便
抄近路随意横穿马路。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和人行横道的交通标志。
通过设置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时,应遵守信号灯的指挥。如没划人行横道也没有设置过街天桥和
地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确有安全把握时直行横过马路,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横穿
马路时不要斜穿、追逐、猛跑、来回折返,也不要打手机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马路中央如果设有安全岛或
绿化带,可以在安全岛或绿化带上稍事等待,寻找合适的时机继续横穿。
*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更不要倚坐、翻越护栏和隔离墩,以免发生危险。
*在步行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
*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时,必须有大人带领。家长带小孩步行外出时,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小孩,以
免发生危险。不要在道路上玩耍、追逐和猛跑。
*多人一起步行外出时,不要几个人一起并排行走,以免堵塞交通。
*不要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用东西击打过往车辆。
*不准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和倾倒垃圾。
四、乘车人交通安全常识
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要在站台、候车厅(亭)等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辆停稳后,排队先下后上。遇见老弱病残,应起身让座。
乘坐无人售票公共汽车时要按规定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
上车后要坐稳、扶好,行驶中不得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仲出窗外,不准跳车。不要和驾驶员交谈聊天,不要向车
外丢东西、吐痰。
不要乘坐超载的车辆和禁止载客的车辆。
发现驾驶员是酒后驾车,不要乘坐其驾驶的车辆。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不要在机动车道中间招呼出租车。乘
坐出租车,应从车辆的右侧上、下车。到达日的地后,待车辆停稳,方可下车。下车开门时要注意后方车辆行人。
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五、骑车人交通安全常识
骑车外出前,首先要检查一下车辆的铃、车锁、刹车、轮胎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
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道的标志。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不要骑车逆行。
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止线,已越过停止线的,应退回停止线;不要绕过信号灯行驶。
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车;不攀扶其他车辆;不在便道上骑车。
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必须下车推行。
骑车转弯前,先要减速慢行,向后室了望并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不要酒后骑车,不要骑车带人,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路。
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准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自行车和三轮车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停车点或其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不准随意停放。
六、交通事故处置常识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很突然。绝大部分交通事故发生前,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往往都没有思想准备。一旦事故
发生,往往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按照下面几个步骤去做: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虽和财产。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事故当事双方在其他人员的协助下,一起用石灰、树枝、绳索等将事故现场封闭,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进入。如果当事人逃逸、故意移动现场的车辆和物体或故意伪造现场,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了防止交通事故损害后果的扩大,必须立即抢救伤者和财物。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作为当事人一定要尽
快抢救伤员,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不是主动抢救伤者和财物,而是为逃避责任遗弃、隐匿甚至加害伤者,致使重伤、死亡的,就会使有交通事故案件的性质发生变化,成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宙的犯罪行为。在抢救伤员时,如果需要搬动伤员,应用记号标出伤员的原始位置。
遇有肇事后逃跑的车辆,要立即看清车牌号码并及时记录下来。如果看不清车牌号,就要看准它的车型、颜色
和装载物,并多找几个见证人。
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交通管理机关报案,千万不要私了。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
来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报案可以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拨打11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向附近执勤的交警或附近的交通管理机关报告;
请同行人员、顺路车辆的驾驶员或其他人员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报案时,应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车辆牌号、事故类型(如车撞车、车撞人、翻车等)、损失情况、人虽伤亡情况和报警人的姓名。
如车辆已经投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好车辆勘察定损工作。
在事故地点等候交通民警的处理。
过往车辆驾驶员、乘客和行人有责任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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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娟